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和省市的有关要求,本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,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,均应予以公开或依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。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特编制本指南。
一、主动公开信息
本镇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镇编制的《靖江市西来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》。需要获得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部门专栏网页(http://www.astrupin.com/)上查阅。
(一)主动公开信息分类
1、领导与机构:领导信息、机构职能、内设机构、联系方式;
2、法律公文:政策解读、镇政府文件;
3、规划计划:计划总结、专项和区域规划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;
4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:各单位年报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;
5、政府会议:其他会议;
6、人事信息:人事任免;
7、重点工作:执行情况、年度重点工作;
8、提交人大报告:政府工作报告;
9、应急管理:应急预案、预警预报、工作动态、应急事件、应急知识;
10、重大项目:项目信息、实施进展;
11、基层政务信息:农村工作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宅基地使用审核、债权债务及筹资筹劳情况、镇集体企业及其他经济实体承租拍情况、计划生育;
12、财政信息:乡镇预决算。
(二)主动公开信息编排体系
1、信息索引号
2、信息名称
3、内容描述
4、产生日期
(三)获取方式
本镇公开以上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(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),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。
二、依法申请公开信息
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镇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通过互联网、信函、传真等途径向本镇申请获取。本镇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,但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(一)受理机构
本镇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西来镇党政办公室。办公地址:靖江市西来镇植物园路1号,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(节假日除外),每天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 (节假日除外)。受理机构联系电话:84235209,传真号码:84231128。
(二)提出申请
1、信函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;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2、特别程序。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,可持有效身份证件,当面向本镇提交书面申请。
(三)申请处理
本镇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。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,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,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,作出答复:
1、属于应当公开的,制作公开决定书;
2、属于免予公开的,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;
3、属于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;
4、属于应当主动公开,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,应向社会公开,并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;
5、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镇掌握范围的,应告知申请人,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,告知联系方式;
6、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应告知申请人;
7、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,应告知申请人更改、补充。
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,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,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,并书面告知申请人,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(四)申诉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镇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西来镇人民政府监督部门投诉。
监督部门:靖江市西来镇纪检监察室。
监督部门电话:84235220 ;
地址:靖江市西来镇植物园路1号;邮编 214500。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镇违反《条例》的具体行政行为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。当本镇违反《规定》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,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。